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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年03月11日 【字体: 】 

     经济发展包括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和质量效益提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比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内涵更加丰富,要求也更高。虽然转变经济增长(发展)方式的提出已有近20年的时间,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滞后仍然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面临的共同课题。不管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和各项事务中存在着怎样的矛盾,但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个关系到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问题上,利益却是完全一致的。中国非常重视可持续发展问题,提出并致力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向世界做出节能减排承诺,并采取一系列坚决的节能减排措施,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和人口的关系。其中,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关键就是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只有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了,单位GDP 的能源、原材料消耗下降了,各种排放和污染减少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缓解或者解决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高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有可能实现。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十分的紧迫性,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我国在制定“九五”规划时就已经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问题,党的十七大又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问题。经济发展包括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和质量效益提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比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内涵更加丰富,要求也更高。虽然转变经济增长(发展)方式的提出已有近20年的时间,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滞后仍然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特别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在保证经济发展总量的同时,又加剧了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矛盾。这就使得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更加突显出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刻不容缓。如果不从思想上和实践上真正解决总量和结构的关系问题,或者说,在总量与结构发生矛盾的时候,总是把总量增长放在优先重要的地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就是一句空话。关于这一点,是被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践充分证明了的。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虽然具有十分的紧迫性,但又具有长期性。由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涉及到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特别是涉及到经济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如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型和结构调整,体制机制的保证和技术支撑等等,而这些问题又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同时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如总量与结构的矛盾、速度与效益的矛盾、成本与质量的矛盾等等,又总是长期存在的,原有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产生,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又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它将存在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只是现阶段的矛盾更加突出罢了。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是实现经济发展战略转型

    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滞后,主要是由于经济增长速度偏快。即使是在百年不遇的世界金融危机冲击下的最困难年份—2009年,由于我们积极应对,采取了各种保增长的有效措施,GDP的增长仍达到了8.7%,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经济增长长期处在一个偏高的水平,就必然会出现和加剧结构不合理的矛盾。而经济结构不合理,又必然会造成经济发展方式的粗放。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是实现经济发展战略转型。

    这里所说的经济发展战略转型,概括地说,就是要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为重点,把以投资、出口拉动为主的快速增长模式,转变为以消费为导向、内需拉动为主,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平稳较快增长模式。具体地说,这一战略转型涉及下述三个方面的转变:

    1.经济增长由快速波动型向平稳较快型转变。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一个什么水平上比较合理,各方面一直持有不同的意见。但增长速度偏快,超过了潜在的经济增长率,就会出现较大的波动,同时加剧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矛盾。这是一个客观规律,也是被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践多次证明了的。多年以来,我一直认为,根据历史的经验和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应控制在8%—10%为宜。与此相适应,居民消费价格则应控制在3%—4%之间。“十一五”规划确定年平均经济增长率为7.5%,以及近些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把下一年度的调控目标确定为8%,是完全正确的。问题的关键是如何通过宏观调控,使国民经济的实际运行更加接近和符合调控目标,这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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