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商务主管部门: 为确保2011年全市经济增长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牡丹江市《201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部门责任分工的通知》,商务部门的四项目标增幅为批发业销售额增速26.0%、零售业销售额增速21.0%、住宿业营业额增速19.0%、餐饮业营业额增速21.0%。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按照市政府贸易行业目标,分解工作计划,制定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全市贸易行业四项目标顺利完成。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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