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服务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
现将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服务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监管,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祥和、安全。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09年12月底前,将开展商贸服务业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和节日活动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报市商务局商改科,联系人:罗玲、贾忠滨,联系电话:6522260。
牡丹江市商务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黑 龙 江 省 商 务 厅
黑商商函〔2009〕99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服务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商务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商务局(经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龙煤集团鹤岗新兴煤矿“11.21”特大瓦斯突出爆炸事故教训,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各类重大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商贸服务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安全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正值年终岁末,是商贸服务业的促销旺季,也是冬季火灾易发期。近期,在哈尔滨繁华商业街先后发生金都大厦火灾和大世界火灾,为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全省各级商务部门对商贸服务业安全管理工作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起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兑现奖惩。要认真研究部署当前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查找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是否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企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立即组织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安全监督,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名地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管理大检查。重点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灵敏、可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并落实防范监控措施,做到万无一失。要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防止检查走过场。要依法督促本地商场、市场、超市、饭店等商贸服务场所履行自身的安全管理安全工作职责。
三、做好重大节假日的安全防范措施。各地商务部门要特别加强对圣诞节、元旦、春节以及重大活动期间市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到防范措施有重点、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祥和、安全。
各地要把开展商贸服务业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和节日活动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于2009年12月底前报厅商贸服务管理处,
电话:82632508 联系人:姜源泉、尚而才。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