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10]18号),设立牡丹江市商务局(市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办公室),正处级规格,是主管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市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保留中共牡丹江市商务系统工作委员会,为市委派出机构,与市商务局合署办公,负责商务系统党务工作。
一、职责调整
1、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加强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
3、将市酒类专卖局职责整体划入市商务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定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负责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设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及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肉类等主要生活用品和畜禽屠宰、拍卖、典当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对市区酒类生产企业和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区酒类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批发放、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酒类业户工作;指导各县(市)酒类专卖管理工作。
(七)贯彻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定和执行全市外经贸的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拟定促进全市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审核申报全市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的选定和风险金管理,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外经贸业务工作的统计及其信息发布,为全市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八)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拟定我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工作。
(九)执行国家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牵头组织参加国际经贸活动,参与多双边经贸谈判并处理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组织、指导和监督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参与组织相关的经贸磋商洽谈活动。
(十)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配合国家和省商务部门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对外援助项目的审核申报并组织实施;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二)拟定与毗邻国家经贸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管理对俄边境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指导全市沿边开放工作,对全市边贸企业实行行业管理;负责我市与俄、东北亚地区多边、双边经贸会议活动的组织与衔接工作。
(十三)组织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经济开发区和特殊经济贸易区域的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市口岸综合协调、运行管理和发展建设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建设,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具体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有关对策和建议;负责研究制定加工区牡丹江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布局,编制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筹划推进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牡丹江区域建设,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分析研究加工区建设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园区重大招商活动,抓好项目引进、落地的协调服务工作,集中加工区的资源和资产,搭建统一的投融资平台;统一加工区牡丹江区域的对外政策,打造全省沿边开放先导区,做好对外推介工作,争取提升到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
(十六)组织实施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重点推进陆海联运大通道建设;组织实施会展经济工作。
(十七)负责指导贸促会和各类商务协会、学会工作;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市直商贸流通企业的党建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