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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俄经济开发区实行新财税体制 税源归开发区
作者:佚名    来源:牡丹江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年06月12日 【字体: 】 

    6月11日,记者从牡丹江对俄经济开发区财税管理体制启动会议上获悉,自7月1日起,牡丹江对俄经济开发区财税管理体制将正式启动,开发区范围内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将全部划归为开发区的税源。据介绍,开发区建立财税管理体制,可发挥其牵动作用,形成以开发区为龙头、市直重点税源为骨干、城区财源相辅助的发展格局,做大、做强牡丹江市本级财政。

    市委常委、副市长康志文出席会议。

    按照规定,开发区财税管理体制于7月1日正式运行,对1月1日到6月30日已入库的税收,有关部门将通过“调库”方法进行解决。开发区将比照县(市)区,每年单独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和决算。今后,我市将按照“存量不变、增量分享、要素界定、比例协商”的原则或一事一议的意见,负责对新入区企业和个体业户税源的界定。在未界定前,一律作为市级税源处理。启动财税体制的同时,开发区还将建立金库。

    康志文表示,在财税体制建立过程中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鼓励支持开发区加快发展的3个原则进行工作,处理好涉及城区和相关部门的利益。

    康志文强调,开发区是我市的未来和希望,也是我市经济发展的增长极,相关部门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还要发挥建立财税体制的积极意义,目前出台的管理办法比较严谨、周密、细致,各部门要顾全大局,本着建设大牡丹江、新牡丹江的原则,共同推进开发区的建设。此外,建立财税管理体制,意味着开发区真正成为主人,也标志着开发区开始走向成熟。赋予权利就应承担相应义务,希望开发区今后要加强学习,提高管理能力,加快发展步伐,在全市“超千破百”中发挥出领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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